各旗县市(区)住建局,各建设、施工单位及驻锡有关单位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(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)、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2017)版 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通知》(内建标定总字〔2018〕01号)、《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》(内建标定字〔2019〕06号)的要求,并结合我盟建筑材料市场实际情况,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,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
一、信息价中所公布的材料价格包含运杂费、运输损耗及采购保管费,为到达施工现场的价格。
二、各旗县市(区)未公布的单项材料信息价可参照相邻地区材料信息价。
三、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市场合格产品综合价,仅作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、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的参考价格。
四、信息价中未列明的材料不再补充发布,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市场情况书面约定的价格执行。
附件: